(2014)关于张某香与怀远县某龙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伤认定案件的法律意见
作者:vants 发布于:2018-1-11 12:58 Thursday 分类:代理词写作每年都有进步
这在当时是一起非典型工伤认定案件。
受害人张某香受雇于自然人魏某四,驾驶货车,货车挂靠在某龙运输公司名下。在一次送货途中, 张某香发生交通事故,不幸去世,事故同时导致案外人王某佳死亡,张某香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。张某香家顿时陷入困境,交通事故赔偿基本无望,只能寄希望于认定工伤,获得部分经济赔偿。案件几经挫折,最终被认定为工伤,这在当时是相当难得的,很多几乎完全相同的案例都没能被认定为工伤。
发一些往年的代理词(法律意见),以纪念似水年华。